省内各成人高校:
辽宁省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有关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定于2005年1月1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遗留问题处理的范围
1、按照辽宁省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已被成人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因个别院校个别专业录取人数不够开班条件或考生本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授课形式、录取专业和录取学校的。
2、对《专业证书》结业学员免试入成人高校学习,已报名但未录取的考生进行预录取。
3、辽宁省域内成人高校参加遗留问题的处理,外省成人高校原则上不在这次遗留问题处理范围之内。
二、遗留问题处理的原则和要求
这次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和要求仍按《辽宁省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04] 235号第二条执行。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4]38号要求,我省在遗留问题处理结束后,立即将辽宁省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数据盘上报教育部学生司,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学生司提供的招生数据为依据对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进行验印,希望各学校从对考生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负责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对待这项工作,仔细核对本校新生录取名单,妥善处理好每一个考生的遗留问题,决不能因工作疏忽使考生利益受到损害。
三、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实施和操作
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在省招考办现场局域网上进行操作。工作流程为:领导签字-----退档-----调整计划------重新录取-----盖章。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年1月11日---15日
地点:省招考办绿洲宾馆9楼大会议室, 参加录取的院校工作人员食宿费自理。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成招处
200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