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考生可申请办理毕业
1、考生完成所报考业同一层次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习、实践等实践环节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3、完成所报专业规定的毕业论文、课程设计、综合考核。
4、本科考生申请学历认定并取得学历认定证书。
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6、所有考试科目没有违纪舞弊行为。
二、具体办理方法
1、考生持上述第一条中1―4项内容规定的课程合格证,到报考所在市、县(区)招考办申请毕业。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在报考所在地填涂毕业生登记表、申请毕业登记卡,上交准考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
3、考生须认真校验本人的自然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住址等)和成绩信息,并签字确认无误。如对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有异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照片信息的考生须电子摄像。
4、考生申请办理毕业的时间为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
5、申请办理毕业须交纳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财综[2003]478号文件)。
6、在外省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需转回我省办理毕业的,必须履行考籍转入手续,并合档后,方可办理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