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及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和转入年级,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7月底前到省招考办办理审核备案手续。考生入学后正式纳入学校的学籍管理,在校学习期间,要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回国就读人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考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从实际出发,择优录取,适当照顾的原则。
国外就读人员回国升学招生录取办法
时间:2004-04-07 16:15:29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