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和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修订了《辽宁省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并宣布原《辽宁省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行废止。
新的《辽宁省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规定,成人本科生学位课程考试科目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政治理论课和专业基础课。外语课程考试由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课程考试由接受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组织。成人本科生应于在学期间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毕业后不得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该“办法”还取消了关于学位课程考试3门课程只允许参加4次考试的限制。成人本科生只要于在学期间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就可以根据省学位办和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学士学位。这一规定,必将对成人高校本科生生、自学考试本科考生申请学士学位产生积极影响。
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次数限制取消
时间:2004-03-17 08:44:5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