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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4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04-03-05 19:58:32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报名

  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和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考委批准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含省、市电大普通专科班)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报名工作,并于3月15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体检表》及《报考录入软件》。3月16日至22日考生到所在学校报名。3月23日至3月25日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将考生报名信息软盘和文字材料及考生报名费(按普通高考标准执行),送交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生选择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填报志愿,须对照招生学校专业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要求(见附件2附件3)对口报考。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不分先后顺序。。

  二、体检

  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到当地承担高考体检任务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工作须在4月15日前结束。

  三、考试

  考试科目:外语、计算机、专业综合课(含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和专业综合课。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满分均为15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300分(其中理论测试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考试工作由招生院校按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到所报第一志愿院校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4月18日至4月20日。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418

9001100

外语、学校体育学

15001700

计算机

419

9001130

专业综合课(理论)

419日下午、420日全天

职业技能测试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型码正确贴到答题卡上。

  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涂到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更改答案时可使用像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按照题号在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答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计算机网上评卷对考生答卷有特殊的要求,各高职高专学校必须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进行考试培训,教育考生按要求准备好考试用具,答题时在正确位置,以正确的方法书写答案。

  四、评卷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考试答卷由省招考办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各负责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答卷于4月19日17: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评卷,成绩须于4月29日15:00前以成绩册和软盘形式同时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五、建立考生档案

  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5月10日到省招考办取考生成绩条、成绩册,建立考生档案。考生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体检表》。录取时考生纸档案不带至录取现场。考生根据录取高校要求,自带由所在学校密封后的纸档案。

  六、录取

  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先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再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不分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委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录取时间:5月13―14日

  地点:省招考办

  联系人:唐大华   电话:024-8698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