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场设置
以学校为单位,按标准设置考场。每30名考生为一个标准考场,并设监考员二名。
各级别考试的考场分别设置,考场应有明确的门标。
考场应设置在采光、通风、照明、桌椅等条件较好的教室,两座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若使用阶梯教室,考场座位必须隔排设置。
在考试实施时,可在大教室内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考场;但考场与考场之间要有明显的界线,每个考场必须有各自的监考员。在发卷时注意不要发错考场;在回收试卷、答题纸和答题卡时,要严防装错封袋。
非标准考场考生人数较少的,可以混合安排考场,但试卷、答题纸和答题卡要分装。
(二)、笔试
1.开考前30分钟,监考员到主考处领取试卷袋及考试用品、工作人员标志后,进入考场。
2.考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学生证或考点规定的其他证件入场。提醒考生检查带入考场的物品,凡不符要求的物品交至监考员处。考生应按号入座。
3.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核对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答题卡及答题纸份数,若发现差错,及时上报并按规定处理。同时宣布考试纪律及考生守则,并说明答题卡、答题纸的填写(涂)注意事项。
4.考前5分钟开始发卷。监考员应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试卷页数、答题卡和答题纸份数、试题数目、考试时间等,提醒考生检查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科目是否与其相符;指导并督促考生按要求填写(涂)学校名称、姓名、准考证号、试卷类型。
5.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开始答卷。监考员开始核对考生有关身份证件。监考员除对试卷上印刷不清处给予当众答复外,其它一律不作任何解答。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允许考生离场。监考员应将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及答题纸按要求填写(涂)学校名称、姓名、准考证号、试卷类型、缺考标志。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准确报时,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及答题纸反扣在桌子上。监考员回收试卷、答题卡及答题纸,核对无误后,才允许考生退场。
9.监考员把答题卡及答题纸(含缺考考生)按准考证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好后(空白答题卡放到最后)分别装入答题卡和答题纸袋中封好,连同填写好的考场纪录,一并及时送交主考。
10.主考检查各考场送交的答题卡袋、答题纸袋和试卷袋,核对无误后,按要求封装各专用袋;汇总考场记录,填写主考记录;按要求将答题卡袋、答题纸袋、主考记录和考试情况总结及时送交省招考办。试卷专用袋交学校教务处统一清点保管、备查,并于考试结束半年后销毁。大连市各考点送大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三)、填写(涂)答题卡、答题纸注意事项
1、不要折叠、损坏答题卡,并保持卷面整洁。
2、正确填涂答题卡:正确填涂答题卡是保证阅卷质量,保证考试成绩准确的重要前提。
(1)正确涂黑准考证号及试卷类型。考前10分钟,监考员发放答题卡,讲解填涂答题卡的有关注意事项。考生得到答题卡后,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蓝、黑色油的圆珠笔填写学校名称、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把准考证号、试卷类型对应涂点的括号用铅笔涂黑,涂完仔细检查。
注意:缺考考生的答题卡由监考员按要求填写(涂)学校名称、姓名、准考证号、试卷类型,并涂黑缺考标志。
(2)考生必须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将答题卡上与答案对应的字母涂黑。不能用钢笔、圆珠笔或其他笔答题。
(3)考生将填涂完的答题卡背面朝下放在桌子上面。答题卡不能作为草纸和垫板用。
(4)填涂答题卡时,要努力做到“涂黑、涂满、涂匀”。也就是说尽量将括号涂满,并有一定的黑度,不能涂得太轻、太淡、太细或不够长,也不应该涂出括号外。
(5)修改错涂信息点时要将原错涂涂点擦干净,再涂上新答案。
(6)考生在答客观题时,一定要把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在试卷上做标记或把答案记在草纸上均无效。
3、考生答主观题时,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蓝、黑色油的圆珠笔填写好学校名称、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在相应答题处填写答案。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笔试规则
时间:2003-12-30 09:57:5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