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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上机考试规则

时间:2003-12-30 10:05:23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上机考试考点设备标准
  见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考务管理有关规定的上机考试考点设备标准。
  (二)、上机考试软件
  1.省招考办提供上机考试系统。
  2.上机考试平台的要求见微机设备标准的软件部分。
  3.为防止病毒传播,各考点在安装考试系统前,必须对考试所用微机进行防病毒处理,确保考试及有关数据的安全。
  (三)、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
  各考点编排上机考试日程表,并应在上机考试前2天公布。原则上各个级别的考试不予混排,开考顺序由各考点自行规定。对于尚未建立局域网的考点,按单机方案上机考试。
  上机考试前2天,考点还应按准考证号的次序公布每一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例如:准考证××××号至××××号,考试时间,提前多少时间在何处候考。),但不公布具体工作站号(或微机号)。公布上机考试地点。并允许考生在开考前规定时间内到机房熟悉考试系统的使用方法。
  (四)、上机考试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1.在上机考试前规定时间内,各考点应将练习系统(不是正式上机考试系统)向本次考生开放,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机房,熟悉考试系统的使用方法,考点应派一定数量的辅导人员辅导考生掌握系统的使用。
  2.在上机考试前五天,各考点应将用于上机考试的微机集中到机房,安装好局域网络,并进行调试。暂无局域网络的考点,在安装正式上机考试系统前,要对所有微机的硬盘进行防病毒处理。
  3.在上机考试前三天,在保密的条件下,系统管理员和考点负责人同时在场,试安装上机考试系统并进行调试,以检查系统安装盘是否存在问题。安装调试成功后,清理机器上所有已安装的程序,把系统安装盘重新密封软盘盒内,并贴好封签。如遇有问题要立即同省招考办联系。
  4.在上机考试前一天,考点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安装正式上机考试系统软件。考点主考应在现场指导并负责安全、保密工作。上机考试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将软盘立即装入密封软盘盒内,并贴好封签。
  5.系统管理员应对试题的保密和安全负责。上机考试软件应按保密要求进行保管,具体要求和笔试试题相同。上机考试系统在试安装前和安装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开软盘盒封签。
  (五)、上机考试
  1.上机考试时,考生应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三十分钟到候考室报到,交验准考证、学生证或考点规定的其他证件,同时抽签决定上机考试的工作站号(或微机号)。考点应选派一至二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考生提前5分钟进入机房,在抽签决定的工作站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和屏幕显示的姓名进行核对,如不符合,可以重输,如重输仍然不符,由监考员帮其查找原因。如核对相符,应立即开始正式上机考试。监考员除核实考生准考证、学生证或考点规定的其他证件上的姓名,还应该核实每台机器上显示的考生姓名与准考证上姓名的一致性。
  3.正式考试开始后,计算机屏幕会自动显示考题,要求考生答题。所有答题操作均在计算机上进行,计算机自动记时和评定成绩。考生如到时未完成答题,计算机将自动终止答题,并评定成绩。这时考生必须离开机房。上机考试的详细操作规范和技术资料见专门的培训文档,该文件存放在上机考试系统安装盘内。
  4.上机考试每十个工作站(或单机)配备一名监考员。监考员只能在考生键入准考证号后,显示的姓名不符合时帮其查找原因。正式考试开始后,不得给考生以任何形式的提示或暗示,更不得帮其操作。
  5.在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监考员可和系统管理员共同确认,如属于系统本身故障,可允许考生重考;如属于考生误操作造成,则可根据机内已有记录评定成绩,不得重考。考生答完题后(包括时间已到自动停机),监考员要督促考生及时离开机房。不得干扰其他考生答题。
  (六)、上机考试成绩处理
  每天上机考试结束后,系统管理员应将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记录文件集中备份到一张(或几张)软盘,会同考点主考将软盘装入密封袋、贴好封签。全部上机考试完成后,考点将全部考生考试成绩进行汇总报省招考办。
  (七)、上机考试软件系统软盘回送、上机考试资料的保存
  上机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将所安装上机考试系统清除将上机考试软件系统软盘寄回省招考办。
  各考点上报的全部考生上机考试回收信息软盘及考试报告由省招考办保留半年备查。
  (八)、人员培训
  省招考办将定期对各考点的系统管理员进行技术培训,各考点系统管理员应在上机考试前培训当次考试监考员,并宣布监考要求和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