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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04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时间:2003-12-15 13:40:24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北京电影学院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所属高等艺术学院, 是中国唯一 一所培养电影专业人才的高等学校。我院以其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等独特优势,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 2004 年我院本科、高职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体计划如下:
一、本科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学制

人数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视剧作方向)

4

20

2

导演系

导演专业

4

15

3

表演学院

表演专业

4

30

4

摄影系

摄影专业(电影照明设计方向)

4

20

5

录音系

录音艺术专业

4

22

6

录音系

录音艺术专业 (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

4

10

7

美术系

广告学(影视广告方向)

4

15

8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新媒体艺术方向 )

4

12

9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

4

30

10

摄影学院

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

4

16

11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电脑动画艺术方向)

4

25

12

动画学院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

4

25


 
  高职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学制

人数

1

表演学院

表演

2

60

2

录音系

录音艺术方向

2

35

3

管理系

影视管理方向

2

75

4

动画学院

电脑动画制作方向

2

30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健康。 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报考表演专业者双目视力均应在 5.0 以上 ( 经佩带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 ) 。
  报考摄影专业(电影照明设计方向)者双目视力均应在 5.0 以上 ( 经矫正,新视力表 ) 。本专业今年 只限男生可报考。
  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者双目视力均应在 5.0 以上 ( 经矫正,新视力表 ) 。
  报考表演专业者,男身高不低于 1.70 米,女身高不低于 1.60 米。
  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青年报考我院,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我院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同时,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招生办同址)或北京市高招办、福建省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 、被高等学校开除不满一年(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者。
  4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及考试事项
  我院属艺术类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报名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 : 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 报考我院的外地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的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以免延误。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填写在正确位置。
  专业考试的报名 :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 ,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所设报名点报名。不接受函报。
  A. 专业考试
  1 、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 1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 2 )介绍信: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学校、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乡、街道办事处介绍信,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 3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外地考生凡已有生源所在省市的报名证请交复印件一份。
( 4 )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应届即可)
( 5 )照片: 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 4 张 (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专业)。
( 6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 100 元,复试费 100 元,三试费 100 元。
( 7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 、考生报名须经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3 、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并参加该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
  4 、 考生报考我院本科某一专业的同时,也可报考该专业的高职(即:兼报同一专业本科与高职的考生,视为报考一个专业)。只须参加该专业本科的考试,其考试成绩一考两用,该项成绩同时作为本科、高职的专业考试成绩。
  5 、 凡单报或兼报高职的考生在报名与填写志愿时,必须正确填写所报考高职专业的名称。报名与填写志愿时没有填写高职专业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不报考高职,将不被高职录取。
  6 、考生无论参加几个专业的专业考试,只准领取其中一个专业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报名参加文化考试时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准。
  B 、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 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我院所发《文化考试通知单》参加文化考试的报名。报名办法,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五、专业考试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1 、报名考试地点: 北京电影学院
  2 、 各专业的考试具体安排如有变化,请考生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
  3 、各专业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表演专业:报名时间: 1 月 29 日― 2 月 1 日
考试时间 2 月 2 日― 15 日
导演专业:报名时间: 1 月 29 日― 31 日
考试时间 2 月 2 日― 14 日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新媒体艺术方向 ) : 报名时间: 1 月 29 日― 31 日
考试时间: 2 月 2 日― 12 日
广告学(影视广告专业):报名时间: 1 月 29 日― 31 日
考试时间: 2 月 2 日― 12 日
摄影专业(电影照明设计方向):报名时间: 1 月 30 日― 2 月 1 日
考试时间: 2 月 3 日― 7 日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报名时间: 1 月 31 日― 2 月 2 日
考试时间: 2 月 4 日― 13 日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报名时间: 2 月 3 日― 5 日
考试时间: 2 月 7 日― 15 日
动画专业(电脑动画艺术方向):报名时间: 2 月 3 日― 5 日
考试时间: 2 月 7 日― 15 日
录音艺术专业:报名时间: 2 月 2 日― 5 日
考试时间: 2 月 7 日― 15 日
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报名时间: 2 月 2 日― 5 日
考试时间: 2 月 7 日― 15 日
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报名时间: 2 月 3 日― 5 日
考试时间: 2 月 7 日― 14 日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电视剧作方向): 报名时间: 2 月 4 日― 6 日
考试时间: 2 月 8 日― 15 日
  六、考生注意事项:
  1 、报考美术设计、影视广告、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 , 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2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报名后,务将报名号和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时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
  本科 各专业录取办法分为: 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录取和文化考试成绩顺序录取两种。
  1. 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录取
表演专业、 录音艺术专业、 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新媒体艺术 方向 ) 、广告学(影视广告专业)、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原则上 执行文化部、原国家教委《文教发 [1989]6 号》文的规定,即: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 类 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但在文化成绩上,以下专业还有具体要求: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新媒体艺 术 方向 ) 、影视广告专业、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要求语文成绩必须 90 分以上(满分 150 分),外语成绩在 55 分以上(满分 150 分)。
录音艺术专业(不含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视剧作方向)、导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史论编导及师范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按文化考试成绩顺序录取
  摄影专业(电影照明设计方向)、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动画专业(电脑动画艺术方向)专业考试合格后,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含数学)排名,择优录取。此外,以下专业还有具体要求:
摄影专业(电影照明设计方向)要求外语必须 80 分以上(满分 150 分)。
  高职 各专业录取办法为:执行文化部、原国家教委文教发 [1989]6 号文的规定,即: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 类 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本科、高职 考生 均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文化课所有科目的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 0 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声明: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高职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及个人以学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学院将追究其责任。
  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4 号 收件人: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8 电子邮件: admit@bfa.edu.cn 学院网址: http://www.bfa.edu.cn
联系电话: (010)82048899 ― 379 ; (010)82048291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 375 或 902 路公共汽车“蓟门桥”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 21 路公共汽车“蓟门桥”站下车。
乘 392 、 398 、 706 、 719 、 722 、 725 、 743 、 748 、 749 、 818 路公共汽车
“蓟门桥”站下车。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3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