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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考办印发《打击盗版行动计划 》

时间:2003-11-11 09:33:1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基本工作思路
  1、采取制作宣传画等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考生自觉抵制盗版。同时通过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对盗版行为的监督。
  2、联合各出版社,依靠战线的力量,加大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
  3、运用行政手段,加强对主渠道管理,管好自考助学单位用书。
  二、近期将要开展的工作
  1、制作宣传画(图文并茂),发到各级考办,考生报名时在各报名点张贴,形成氛围。宣传画主题是:
  我们拒绝盗版--介绍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使用盗版的危害、正版书和盗版书的区别等;
主渠道保障考生利益--介绍主渠道如何供应正版书、各级考办对考生的郑重承诺;
  打击盗版人人有责--介绍举报盗版的方法、考办如何奖励、全国和各省市的举报电话等。
  2、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实行社会监督。
  (1)全国考办及各省市考办均设立举报电话并向广大考生和社会公布;
  (2)制订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制作、贩卖盗版自考教材行为进行举报;
  (3)凡举报重大盗版案件,经查实即行奖励,包括追回经济损失后酌情给予重奖。
  3、加强舆论宣传,对盗版形成震慑。
  (1)向新闻媒体通报我办保护着作权、打击盗版的行动计划及意图,造舆论。
  (2)对各地查处的典型性盗版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报导。
  4、与出版社共同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打击盗版联合行动小组,并对省市反盗版工作给予更有力支持。
  5、加强与省市的沟通与协调,推动省市打击盗版工作。
  (1)与省市续签保护全国考委着作权、打击盗版的《委托协议书》,继续依靠战线的力量打击盗版。
  (2)适时召开小型会议,商讨今年在几个省组织打击盗版联合行动。
  6、积极争取教育部与新闻出版署联合下发专门打击盗版自考教材的文件,以解决省市各自为战,上级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
  7、争取以教育部名义下发文件,加强对自考助学单位的管理,解决自考助学单位使用盗版教材问题。
  8、加强主渠道管理,扎紧篱笆,防止盗版教材进入主渠道流通。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文件,约法三章。
  (2)适时组织专项抽查或检查。
  三、组织保证
  1、为加强对打击盗版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版权保护领导小组,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办主任、全国考委办公室相关处室等方面同志参加,由全国考委办公室主任赵亮宏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刘军谊同志担任副组长。
  2、设立版权保护工作小组(设在梅迪亚),具体负责组织打击盗版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