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在国外就读人员回国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辽宁省教育厅统一管理、共同组织。由辽宁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高校具体实施。
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派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省要求试点高校要成立由校级领导、纪委领导主任要负责人的招生领导小组,严明纪委,严格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并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辽宁省在国外就读人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招生考试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