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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问答(九)

时间:2003-07-22 09:49:42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34.国家助学贷款是如何领取发放的?

  答: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所贷学费贷款分年发放、基本生活费贷款每年发放12个月,可采取按年一次发放或按月发放的办法。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基本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借款学生在贷款银行发放的银行卡或在储蓄所开立的活期账户。

  35.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时间有何规定?

  答: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定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接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