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和空军的通知精神,2003年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按计划进行。针对目前辽宁省预防非典工作的形势及辽宁省高招工作安排,现将招收飞行学员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时间:2003年6月15日至18日。
二、复查地点:沈阳军区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中心检测站(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1号,沈空东院门卫设接待站)。
三、复查内容:对身体、心理品质、政治条件等三个方面进行复查。受检考生必须携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洗漱用具和一双运动鞋。
四、参加复查的考生在高考结束后,由市招考办组织安排防非典观察,并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复查的考生均要建立《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登记卡》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考生号,距复查时间15天以来的每日的体温,是否有发烧、咳嗽、气喘、呼吸困难等症状,是否到过疫区或接触过疫区人员,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登记卡》须由考生、家长签字并根据各市实际由市里决定《登记卡》由什么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未持《登记卡》的考生一律禁止上站。考生上站时要戴口罩。
五、以市为单位组织考生上站。市招考办要指派一名干部带队,统一组织,统一上站,个别上站的一律不予接待。各市租用专车集体往返,租车费用由沈空招飞中心负责。租用车辆至少于前一天晚上消毒后验封,所乘车辆不许他载、混载,同时要严格注意交通安全。学生家长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营区检测站。
六、目前,辽宁各地预防非典疫情工作形势严峻,各市招考办对招收飞行学员的复查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要选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织带队,采取一些超常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辽宁省2003年招飞复查工作具体时间表
市 |
人数 |
报到时间 |
复查时间 |
复查地点 |
大连 |
29 |
6月14日18:00 |
6月15日08:00 |
沈阳军区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中心检测站(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1号,沈空东院门卫设接待站) |
抚顺 |
12 |
6月15日07:40 |
6月15日08:00 | |
葫芦岛 |
31 |
6月15日11:00 |
6月15日13:00 | |
铁岭 |
26 |
6月16日07:40 |
6月16日08:00 | |
辽阳 |
14 |
6月16日07:40 |
6月16日08:00 | |
锦州 |
24 |
6月16日11:00 |
6月16日13:00 | |
阜新 |
9 |
6月16日11:00 |
6月16日13:00 | |
沈阳 |
17 |
6月17日07:40 |
6月17日08:00 | |
鞍山 |
21 |
6月17日08:30 |
6月17日09:00 | |
丹东 |
17 |
6月17日11:00 |
6月17日13:00 | |
营口 |
16 |
6月17日11:00 |
6月17日13:00 | |
沈阳基地班 |
35 |
6月18日07:40 |
6月18日08:00 | |
盘锦 |
11 |
6月18日09:00 |
6月18日09:30 | |
朝阳 |
27 |
6月18日09:30 |
6月19日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