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在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由省军区具体实施。面试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取得政审资格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面试采取分市、分批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由省军区驻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选培办、沈阳炮兵学院工作人员担任, 3人一组,并落实责任制,谁签字谁负责。为确保公正、公平,现场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复议组,负责对有异议的面试结论进行复议,复议结论有效。
面试点全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进行体检、面试时,除工作人员要求除去口罩进行面试、体检外,均应戴口罩。
2003年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
时间:2003-06-08 08:32: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