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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填写说明

时间:2003-05-28 18:24: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200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一)、(二)、(三),其中普通本专科院校(含提前批次)志愿填写表(一),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填写表(二),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填写表(三)。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11日开始。
  2、正式填写志愿信息时,请详细阅读《辽宁招生考试》中的招生计划,确定所报批次院校的代码和专业代码。
  3、志愿填报表(一)中分提前本科、提前专科,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5个批次。每所院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其他理科、文科、文理兼招专业”,此服从志愿为无条件服从;在每批院校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其他院校的理科、文科、文理兼招专业”志愿,此项服从志愿为无条件服从。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的批次服从志愿为A、B两段共享,即考生在此服从就表明同时选择了A段和 B段的学校共同做为第一批本科院校批的服从志愿。
  4、院校志愿的录取顺序从上到下,专业志愿的录取顺序从左到右。每批的参考志愿为平行志愿,不分先后顺序。
  5、在院校代码及名称栏中,前面小格填写院校代码,大格填写院校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栏中,小格填写专业代码,大格填写专业名称。表(一)中的是否愿意录取到其他院校(专业)项 为院校(专业)服从栏,同意填写1,不同意不填写。在专业服从志愿中,如果考生一所院校的文科、理科、文理兼招专业均服从,就在这所院校后的三个专业服从栏内均填1,如果每批所报学校的的文科、理科、文理兼招专业均服从,就在每所院校后的三个专业服从栏内均填1;如果所有院校的文科、理科、文理兼招专业均服从,在每批后的三个院校校服从栏内均填1。
  6、考生将填写好的志愿填报表交所在报名点录入、校对,由市、县(区)招考办汇总数据并打印志愿表,考生本人须认定签字(不得由其他人代替签字),志愿表装入考生高考档案。
  7、报考高职专的三校生不填写本志愿填报表(一、二、三),由省招考办单独印制志愿表,考生填写后由所在市招考办录入、校对,并将考生填写的志愿表装入考生档案。
200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