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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03-05-26 15:27: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全省广大高考考生和家长同志们:
  非典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它打破了我们和平宁静的生活,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举国上下全力防控非典的严峻形势下,国务院决定今年的普通高考如期举行。这将是一次在特殊形势下进行的特殊的高考,它关系到全省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抗击非典斗争的成败,关系到全省稳定的大局。因而它牵动着全省17万6千名考生和家长的心,更成为辽宁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的一件大事。
  当前,我省防治非典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十分繁重。特别是高考期间防控非典是全省抗击非典斗争中的攻坚战役,至关重要。我们要把各种困难估计得更严重些,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的更周全些,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准备的更充分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全心全力打好这次战役。
  为确保全省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确保全省大局的稳定,省委、省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想尽一切办法,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努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健康安全的考试环境,提供细致周到的考试服务,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只要全省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同全省广大考试工作者一道,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和衷共济,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这场战役的全面胜利。
  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保证考生的身体健康,现将省政府研究制定的高考期间有关考生的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希望全省广大考生及家长能够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并遵照执行。
  一、请家长关心、教育和保护考生在考前的卫生安全,远离非典,加强饮食营养,注意休息,防止疲劳,消除不必要的紧张恐惧心理,以确保你们的儿女能以健康的身体,愉快的心情、最佳的状态参加高考。
  二、为缩短考试时间,避免考生交叉感染,我省已决定取消高考科目中“加1”的考试科目,高考时间由原来的五天缩短为两天半。为降低考场人员密度,创造更安全的考场环境,每考场人数将由原来的30人减少为20人。
  三、在外省学习,回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于5月20日前返回我省,并向所在社区、村镇和县(市、区)招考办报告。在家中进行医学观察15日,待本地防治非典领导小组指定医院排除非典病情,并出具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5月20日以后回我省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必须向所在社区、村镇和县(市、区)招考办报告,并安排在备用考场中隔离考试。对于未报告并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从5月23日起全省所有考生均建立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表)。考生本人需逐日、逐项认真填写,并由考生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所在校班主任、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除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外,还要由街道(乡、镇)负责人或县(市、区)招考办主任签字,加盖公章。考生须严肃认真填写,不得虚填、漏填,否则将追究考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表)参加高考每科考试,并接受考点统一安排的体温测量。否则不允许其参加考试。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务必在考前办理,各地公安户政部门将从速给予办理。
  六、考生需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进入考场后摘掉口罩,进行考生身份核对。核对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戴口罩参加考试。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必须按照考点的统一安排,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迅速、有秩序地离开考点。
  八、对考试日前有发热症状的考生,要求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高考期间相关人员就诊医院就医,由卫生部门指定的医务人员和考点负责人一起,依据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和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
  九、所有考点均准备了3个以上备用隔离考场和1个露天考场,以备紧急情况启用。露天考场均设在避风、安静的位置上,并配备了遮阳伞等必备物品。
十、考生必须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体温测试(使用温度计测试体温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对以下三类考生将区分类别,分别安排在备用考场进行隔离考试:
  1.考前体温高于37.3℃,且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指在考试前2周内有与明确或疑似非典患者接触史,或曾到过或居住于报告有非典病人并出现继发感染疫情的区域)的考生;
  2.考前体温高于38℃,无流行病学史的考生;
  3.考前连续15天体温正常,但考前两周内与非典疫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考生。
  十一、对确认与非典病人或非典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史,但没有出现非典型肺炎症状的考生,将采取果断措施隔离,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为其单独安排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并派专门人员配备防护措施给予监考。如果考生已被确诊为“非典”临床诊断病人或“非典”疑似病人,必须立即停止考试,送往指定医院医治。
  十二、若考试期间发现本考点有非典病人及非典疑似病人,应立刻上报。有关部门将迅速封闭考点,将非典病人或非典疑似病人送往指定医院医治,对考点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其接触的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隔离,同时安排在该考点继续进行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其他考生转移到各县(区)的备用考点,继续考试。
  十三、为确保普通高考顺利进行,考试期间若因预防非典紧急情况处理延误考试时间,考试将继续进行,并由各考点做好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有关考点、考场的考试时间。
  十四、各级政府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全省广大考生创造更安全、更安静的良好考试外部环境。
  1.公安部门将会同教育和学校的保卫部门加大对考点和备用考点周围的治安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打击寻畔滋事者和社会不良分子。考试进行期间,公安部门将派专人维护考点周围治安,制止考点门前人员聚集。
  2.公安、城管、建设、工商、综合治理等部门将密切配合,取缔考点周围的非法市场、网点和经营场所等。可能产生噪音的合法经营场所和施工工地在考试期间也将暂停营业和施工。
  3.在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考点周边的二、三级马路在考试进行期间将禁止机动车辆通行。考点所在街区马路上通行的机动车辆将禁止鸣笛。
  十五、高考期间,原则上考生不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各地政府将配备指定专用车辆,直接为考生服务,接送考生。考生凭健康状况登记卡(表)、准考证、身份证免费乘车。请考生和家长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需接送考生的统计工作。
  十六、请家长支持考生独立应考,提倡家长不送考,考试期间不允许家长在考点附近聚集。
  十七、考试期间,各地政府将指定专门的已进行消毒防疫处理的宾馆、招待所等,供外地考生居住、就餐。卫生部门将对宾馆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请考生和家长放心。
  十八、各考点均为考生配备了备用体温计、备用口罩、消毒洗手液,擦手纸以及经过严格消毒的饮水机等,请考生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
  十九、由于防控非典的要求,今年将取消各类人员集中的招生咨询活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校将利用网络、电视、电话、报刊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填报志愿咨询活动,为全省广大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和填报志愿指导。
  二十、请家长叮嘱考生要严格遵守本规定,听从考点和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牢固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正确观念,考出自己的好成绩,考出自己的真水平。对违反本规定和有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广大考生和家长同志们,我们真诚地希望全省广大高考考生和家长,从关爱生命、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角度出发,本着信任、理解、支持、配合的良好心态,与全省人民一道,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构筑起防控非典的坚强防线,去夺取今年高考工作考风考纪和非典防治的双胜利!
  衷心祝愿全省广大考生以极佳的身体状态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昂首步入考场,勇敢迎接选拔,为自己的崇高理想,为父母的殷殷期盼,为社会的关爱和温暖,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辽宁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系统办公室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辽  宁  省  教  育  厅
                                    200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