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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试卷分发、领取、运送、保管规定

时间:2003-05-20 16:13: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领取试卷的市、县(区)招考办必须有专人负责,按规定日期,持领取单位介绍信到指定地点领取(各科试卷和答题卡每个县(区)另发一袋备用)。领取试卷人员要认真清点试卷的数量、科目是否相符,检查袋口密封是否严密完整,无误后,将装试卷的袋口封严,双方履行交接手续。
  2.试卷用密封车运送,专人专车,四人以上押运,有关负责人带队,并有公安人员协助。与之无关的人员不得搭乘。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运送试卷的所有人员,在运送途中不准离开试卷,不准办理与运卷无关事宜,不准饮酒,也不准在车上吸烟,以防试卷被盗或毁坏。
  3.市、县(区)招考办要建试卷保密室,试卷保密室必须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防盗门、窗,安装防盗謦装置。单间式试卷保密室须配备双锁或密码锁铁柜。铁柜数量以能够满足分科存放全部试卷为准,试卷保密的设置要考虑到值班人员就餐、用水、卫生等的便利。试卷保密室要经上一级招考办检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4.保密室要有保密人员职责表和交接班制度,严格做好交接班日记和试答卷交接记录。保密室电话要有严格的使用制度。
  5.试卷存放期间,试卷保密室应选配保密保管负责人一名,保密保管人员若干人。试卷保密室的保密保卫工作应有公安(武警)人员参加。保密保管人员必须昼夜值班,每班三人以上,任何情况下值班现场不得少于两人。保密室的双锁及保密箱的锁均交叉管理,不准一人单独保管。试卷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县(区)保存试卷时间,在开考前不得超过三天。考点领取试卷时间为每科考前两小时,由两人以上共同领取。
  6.参加试卷运送、保管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守纪律,保守秘密,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
  7.试卷安全进入保密室后,市招考办要立即用电话报省招考办普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