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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科考号编排原则

时间:2003-05-20 16:16: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今年用科考号代替准考证号,考生的语、数、外、文理综合为一个科考号。
  高考科考号的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具体方法有两种:
  1.以县(区)为单位考点内重点中学和普通中学分别交叉编排。
  2.以县(区)为单位考点内重点中学和普通中学统一交叉编排。
  各市招考委根据本市情况选择以上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在科考号编排之前报省招考办。为保证科考号编排的公平、公正,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同省招考办相关处室的负责人、技术人员及有关领导集中在一起,共同用计算机对全省报名考生统一交叉随机编排,产生当年一年的高考科考号库。科考号一经编排结束任何人不得更改。为加强管理,完善互相监督机制,杜绝不正之风的干扰,省招考办又将该库备份,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招考办相关各部门分别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