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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剑桥秘书证书考试的考点设立和职责

时间:2003-05-09 09:10: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考点由承办机构负责认证登记,报中英中心备案。各承办机构依据第八条、第九条的内容及本地区、本系统的情况制定考点的管理细则,报中英中心备案。
考点主要职责是:

  l.接受承办机构对考点的监督、管理
  2.根括中英中心和承办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3.接受考生报名,收取考试费用并上缴承办机构
  4.派出考务人员参加培训
  5.按要求上报各种考试数据信息

  申办考点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经国家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教育培训机构
  2. 拥有开展考试所要求的软硬件设施      
  3. 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4. 能执行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考试
  认证登记程序
  1.向承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2份《剑桥秘书证书考试考点申报审批表》
  2.承办机构审查批准后,统一编发培训点编号并将其中一份表及相关资料报中英中心备案
  3.认证登记流程:

  

  4.考点按以下规则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9

10


  (1-2) 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号(11-65)
  (3-4)  2位:地市代码
  (5) 1位:识别码1为考点
  (6-7)  2位:培训机构序号(01-99)
  其中培训机构序号:
  01-29为由中英中心认证的项目培训机构
  30-59为由系统承办机构认证的项目培训机构
  (8-11) 4位:设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