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设计、组织、管理和实施。考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三名和委员若干名。考试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均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聘任。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是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完成考务组织、考试材料的制作与分发、成绩统计和分析以及其他有关的工作。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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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北京、上海和武汉分别设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的任务是:
1) 向各校提供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
2) 向总主考提供考试成绩的有关统计数据;
3) 会同省(市)总主考处理考试中所出现的问题。
考试中心( 1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清华大学 外语系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1)
邮政编码: 100084
电 话: (010)62785578
传 真: (010)62771651
分 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考试中心( 2 )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 外国语学院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2)
邮政编码: 200030
电 话: (021)62812759
传 真: (021)62822634
分 管: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
考试中心( 3 )
通讯地址: 湖北武汉市武汉大学 外语学院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3)
邮政编码: 430072
电 话: (027)87886790
传 真: (027)87886790
分 管: 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新疆、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