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涂《信息卡》注意事项
填涂《信息卡》必须认真、细致,填涂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填涂前应先检查全卡需填涂的栏目,对应填涂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后,再正式填涂。填涂时应使用2B铅笔,并按照《信息卡》的示例要求,将“□”均匀涂黑(涂成长方形),做到整齐、规范。若需要对已填涂的信息进行修改,应先用橡皮擦净后再重新填涂。填涂和携带《信息卡》应保持清洁、平整,切勿污染和折皱。
1.《信息卡》栏首处报名点名称和信息卡编号由报名点统一填写,考生不得修改或作任何标记。
2.“报名号”栏应按报名点在信息卡栏首处填写的信息卡编号填涂,号码与信息卡编号一致,换卡重新填涂的考生,则应填涂原信息卡编号。
3.“考生姓名”栏,从本手册《国家标准信息交换汉字编码》(以下简称《汉字编码》)部分中查出自己姓名对应的区位码(四个数字代表一个汉字),然后在空栏中相应填上姓名汉字及区位码,最后将汉字区位码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
区位码的具体查找办法详见本手册《汉字编码》中的“查找说明”。在《汉字编码》中查不到的汉字请填涂‘0909’。
填涂“考生姓名”栏时,必须按照“紧左”原则,从左到右的顺序填涂。左边和中间不留空格,右边空格亦不做任何标记。如:张华考生的姓名,应填涂为张华,而不应填涂为张 华。
考生姓名超过四个汉字的,不需填涂“考生姓名”栏,但应将“考生姓名超过四个汉字涂黑栏”的“□”涂黑。读卡时人工录入。
4.“出生年月”栏,前四列表示年份,后两列表示月份。
5.“身份证号码”栏,共18位,按“紧左”原则,从左到右的顺序填涂,在空栏中填上身份证号码,并将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现役军人不填,读卡时人工录入。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最后一位不填涂,将[ x ]涂点涂黑。
6.“民族码”栏,从本手册“民族代码”部分查出本人的民族代码,在空栏中填上该代码,并将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
7.“性别”栏,按本人情况将相应的选项“□”涂黑,不能漏涂。
8.“入学年月”栏,前四列表示入学年份,后两列表示入学月份。
9.“学制”栏,填写时,如出现半年学制的可把[0.5]栏涂黑。
10.“考生来源”栏,按本人实际情况将相应的选项“□”涂黑,不能漏涂。
11.“专业代码”栏,按本人所属专业及学校专业代码表填写,并将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
12.“考试科目”栏,只对本次报考科目进行填涂,本次不报考的科目禁止填涂。报考外国语课程考试的按本手册《考试课程代码》填写‘外国语课代码’,并将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报考政治理论课考试的将政治理论课下面的“□”涂黑;报考专业课课程考试的按本手册《考试课程代码》填写‘专业课代码’,并将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
13.“备用代码”栏,按报名点规定填涂。
14.“申请学位单位代码”,请查阅本手册“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在本栏空格中填上该代码,并将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
15.“联系电话”栏,共20位,按“紧左”原则,从左到右的顺序填涂,在空栏中填上电话号码,并将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固定电话请按照地区码、电话号码、分机号码的顺序依次填涂,中间不空格,移动电话请直接填涂。
16.“邮政编码”栏,系指通信地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在空栏中填上该码,并将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
17.“通信地址”栏,从本手册《汉字编码》中查出相应的区位码,然后在空格中填上汉字及区位码,并将汉字区位码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
汉字区位码的具体查找办法详见本手册《汉字编码》中的“查找说明”。在《汉字编码》中查不到的汉字请填涂‘0909’。
通信地址根据本人实际能收到信件的地址填写。
通讯地址中如有数字,按习惯为大写数字(即:“一、二、三、…十”)的从本手册《汉字编码》中查出相应的区位码,然后在空格中填上汉字及区位码,并将汉字区位码对应的数字涂点(“[ ]”)涂黑;按习惯为小写数字(即:“1、2、3…10”)的在本栏空格处填写数字,将对应的数字涂点(“[ ]”)按“紧左”原则涂黑,并将该栏下端对应的数字标志“□”涂黑。
二.民族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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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位授予单位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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