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管理。命题及考试实施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担。联合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向各有关高校提供考生成绩,由各有关高校(医药院校录取分数线单独确定)根据不同的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在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关于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录取办法的规定
时间:2003-05-03 11:02: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请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