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
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
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
限;
对于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的业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