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卷前,必须检查所发试卷是否和自己所报科目一致,试卷有无缺页、漏印、白页、字迹模糊和局部没印上等情况,如有,可举手请求换卷。
2.确认试卷没有问题后,考生必须将自己的总考号、科考号、姓名、座位号准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必须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答卷。
3.考生不准在红色油墨印制的试题上涂、写答案、填写姓名、考号、座位号等;考生要在答题卡(纸)上涂写答案,并在规定的位置上填写姓名、考号、座位号等。
4.严格按答题要求答卷。如;选择题必须将选择正确的答案号码填写在题干后的括号内,考生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允许改用其它方式,如:在小题号码旁用“√”、“〇”、“△”或“一”等符号标记。不按要求答卷,有关内容不予评阅。
5.按《考场规则》要求,严禁使用两种颜色笔水、两种笔体答卷。如确属在答卷过程中所使用的笔无油(水),更换后颜色又与原来不同,需征得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继续答卷。否则扣除该科试卷得分的 50%。
6.考生要严格按要求答卷,如发现在试卷装订线外写有姓名、考号或写有与答题无关的内容,答卷时使用涂改液或改正纸,以及乱写、乱画构成标记的,该科试卷一律作废,并延期一年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