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的注册学员进行的学历认定考试。
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统考课程考试、省统考课程考试和学校考试课程考试三部分组成。
全国统考课程包括各试点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实行全国统一制订课程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和统一时间考试。
省统考课程包括各试点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部分主要专业课。实行各试点省统一制订课程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和统一考试。
学校考试课程为各试点专业统考课程以外的专业课、实验课和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由名试点民办高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或考查。
考试通过者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所在的民办高等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学历文凭考试专业学制为3年,学历为专科。
学历文凭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