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省考试委员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至今累计有3800多万人参加学习和考试(我国公民平均每30人就有1人参加过或正在参加自学考试),有421万人获得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它已经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共开考310多个专业,我省现在开考47个本科专业(含2个借考专业)、44个专科专业(含1个借考专业)。
课程考试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安排,实行学分制。
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该课程的下一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