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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加分、降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办法

时间:2003-04-26 11:03:0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录取时高考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将考生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符合降分条件的考生,录取时,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的,可将考生档案提供给其所报学校。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以后,不是所有符合加分、降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都能被录取,考生是否能被录取由高等学校根据本校的需求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