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录取程序为:
1. 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最多不超过120%),由档案调配组将考生档案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过计算机网络调配给有关院校;
2. 高校根据本校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退档考生须注明退档理由,并在网上 将信息回传省招考办;
3. 录检组检查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
4. 院校对省招考办的录检意见复核,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5. 录取名单确定后,打印录取名册,加盖省招委录取专用章,邮寄有关院校; 高校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