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如果认为公布的高考成绩与本人估算的成绩有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查分,填写《查分登记表》,注明要查询的科目。
市招考办将全市查分考生信息汇总,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送给省招考办。省招考办统一组织高考查分工作。
查分的内容包括:核分(小题分、大题分)、漏评,属评卷教师掌握宽严等其它问题不在查分之列。属查分内容查出的错误,无论是正误差还是负误差,均由省招考办负责人员与有关评卷点负责人员对出错试卷进行共同认定,并予以改正。
查分结果由省招考办在查分工作结束后立即通知考生所在市招考办,由市、县(区)招考办通知考生。经查分确实有误的,返还考生缴纳的该科查分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