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英文名称 National Appli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ertificate Test, 英文缩写为NIT)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与考试项目。为保证该项目健康发展,教育部考试中心决定成立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委员会是NIT项目的业务指导和咨询机构。委员会下设模块小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2人,副主任委员2-3人,秘书长1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委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聘任。
第四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在计算机界有权威,政策水平、学术造诣和知名度较高的学术带头人担任。
第五条 根据本项目专业性、行业性特点,委员会成员由高校的专家教授和相关行业、系统中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及考试专家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合作,热心于本项目工作,了解计算机发展动态,有开拓精神。
第六条 委员会秘书长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本项目的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般为四年一届,可连任。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补或调整。
第八条 模块小组由三至五人组成。模块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担任,小组成员及命题教师由组长提名、主任委员确认。
第九条 根据计算机应用技术发展的趋势与现状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设计、论证该项目体系结构与考试形式。
第十条 组织论证、确定模块;审定各模块小组编写的培训考试大纲及相关材料;审定模块小组编写、修订或选定的各模块教材;指导各模块的命题工作及相关考试软件的编制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教育部考试中心交办的对各地培训、考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 模块小组的职责与任务:
1. 拟订本模块培训考试大纲及相关材料;
2. 组织命题工作;
3. 组织编写、修订或选定本模块教材,拟订教学软件方案:
4. 其它与本模块有关的工作。
第十三条 委员会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本项目的部门作为委员会的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委员会全体委员工作会议一般一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情况应以书面材料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第十五条 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时,委员应按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主任委员或秘书长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 模块小组的活动由组长召集,必要时可请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参加。
第十七条 对于在项目推广、发展过程中有重大贡献的委员会成员应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委员会活动经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本项目的部门拨付。
第十九条 委员会活动经费的项目与标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及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