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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辽宁省招生面试政审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9-06-21 15:19:02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受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委托,辽宁省委机要局继续负责该院2019年在辽宁省本科招生事宜。为全面做好招生面试、政审相关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简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

学院是一所为全国各级党政系统培养信息安全高素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对象

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生计划

2019年学院在辽宁省计划招生17名,其中:

理工类: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1名(只招男生);信息安全专业3名(男生2名,女生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名(只招男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名(只招男生);网络空间安全专业1名(只招男生);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名(只招男生);通信工程专业3名(男生2名,女生1名)。

文史类:行政管理专业4名(男生3名,女生1名)。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应具有辽宁省户籍。

2.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4.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5.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6.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五、录取规则

1.学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面试、政审。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我省本科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以上。

4.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分文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根据高考成绩、面试、政审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

6.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受过开除学籍、党籍或团籍纪律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控制的;

(3)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六、工作要求和程序

1.面试由辽宁省委机要局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有关纪检负责同志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2.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考生、考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存放在指定位置。

3.面试前统一进行体检,对考生双眼矫正视力进行测量。

4.面试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仪表、形象、气质;二是常规性问答;三是规定试题问答;四是记忆力测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政治思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记忆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和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6.政审工作由省委机要局、有关市委机要局具体负责。

7.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建议录取考生人选。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录取资格,并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8.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审定后,发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七、其他事项

1.面试于7月上旬进行,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

2.面试考生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高考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自备黑色签字笔。

 此办法由辽宁省委机要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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