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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组织与实施

时间:2018-05-15 10:07:42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我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办在高考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

 

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为报考依据,具体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