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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6年在辽宁省招生面试、政审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6-06-15 12:00:2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招生计划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6年在辽宁省招生计划20名,其中:理工类14名,文史类6名。
    理工类:电子信息工程专业3名(只招男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3名(男生2名,女生1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名(只招男生);通信工程专业3名(男生2名,女生1名);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1名(只招男生);信息安全专业3名(男生2名,女生1名)。以上专业学制4年,学费每人每年4600元。住宿费:普通公寓每人每年750元、标准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以上专业在全省统一招录。
    文史类:行政管理专业6名(男生3名,女生3名),学制4年,每人每年学费4200元。住宿费:普通公寓每人每年750元、标准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该专业在全省统一招录。
    二、报考及面试条件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具有辽宁省户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体态匀称;
    5、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6、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没有因违法犯罪被判刑的;
    7、其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8、本人未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
    9、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轮功”和其他邪教行为。
    10、考生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
    (1)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色盲;
    (2)身体有明显残疾;
    (3)耳聋;
    (4)吐字不清,口吃;
    (5)五官不端正,面部有明显缺陷特征(如唇裂、对眼、斜视、斜颈、面部疤痕、麻脸等),严重鸡胸、腋臭,罗圈腿、纹身、驼背、传染病。
    三、录取规则
    1、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面试、政审;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4、第一志愿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且进入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分文理、分男女,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政审名单。
    5、根据高考成绩、面试、政审等综合条件择优录取。
    四、面试工作要求
    1、面试工作在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指导下,由辽宁省委机要局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抽调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面试工作小组,面试考官需熟练掌握面试的标准、程序、内容、方法和有关规定。
    2、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面试工作人员应仪表整洁,举止得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严守纪律,公平公正。
    3、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仪表、形象、气质;二是常规性问答;三是规定试题问答;四是记忆力测试,总分为300分。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政治思想品德、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记忆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五、面试政审工作安排
    (一)面试工作
    1、7月3日前,通过《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2、面试于7月3日至7月5日之间进行,面试考生需携带的证件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考生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考生户口薄原件;
    (4)自带碳素笔,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二)政审工作
    1、面试结束后,按照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确定政审人员名单。省委机要局将政审人员名单及《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考生政治审查及身体情况登记表》、《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发省安全厅及有关市委机要局,对考生进行政审。
    2、7月8日前,省安全厅及各市委机要局将考生政审材料,连同签属意见并盖章后的《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考生政治审查及身体情况登记表》、《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一式两份)寄送辽宁省委机要局。
    六、录取
    按照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及体检、政审综合条件,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省招考办审核录取。 
    招生有关问题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24-2386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