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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时间:2015-12-04 11:29:09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6年3月26日至28日进行。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为了便于考生完成学业水平报考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省普通高中高二在籍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参加过我省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考试科目的学生可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其他人员(年满十八周岁)可以自愿参加考试。普通高中高一在籍学生不允许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的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至17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日。  
    特别提醒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均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包括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日、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共10科。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四、报名办法
    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 
    (一)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考生可通过互联网访问:http://xkbm.lnzsks.com或登录“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进入“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提交并保存。
    初考考生报考科目为全部10个考试科目,补考考生报考科目为所有未合格考试科目;考生须选择应试的外语语种;实行朝鲜语、蒙古语授课的本民族中学考生还须选择民族语言答卷类别;具有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学籍的考生,考生所在学校项须填写学籍所在中学,未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考生,考生所在学校项须填写原学籍所在中学;其他人员可不填写此项内容。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报名点为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地点。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在籍考生报名点为考生学籍所在中学;未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点为原学籍所在中学;其他人员报名点为所在区指定报名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除持居民身份证件外,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学籍考生须持普通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学籍注册时间),未取得高中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同等学力证书;其他人员须持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 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包括采集照片(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通过身份证件核验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组织报名点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的采集设备采集考生照片(面颊特征)和考生左右食指指纹(左右食指无法采集时采集拇指指纹);考生报名基本信息中性别、民族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方可进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严禁使用照片通过翻拍、扫描等手段采集考生的照片信息和代替他人按指纹。
    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步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