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朝阳招生考试之窗

请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首页 普通高考 考生须知 正文

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剩余计划

时间:2015-07-28 14:56:39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第三批本科文科剩余计划(点击放大查看)
 
 
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第三批本科理科剩余计划(点击放大查看)
 
 
关于公布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剩余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的剩余计划和 “征集志愿”填报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依据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剩余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填报时,各院校(专业)的填报要求,如语种、学制、学费、专业省统考和校考规定、院校(专业)录取原则等,与艺术类第三批院校第一阶段录取时相同,请考生查阅《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各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招生规定,特别是有些院校在《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公布计划时,学费“待批”,请考生了解清楚后填报。
  二、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填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提醒考生慎重填报。
  三、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9日8:00-12:00。“征集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艺术类第三批“征集志愿”的,视为自愿放弃艺术类第三批“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因艺术类三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与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时间重叠,达到普通类二批本科分数线(文史类460分、理工类419分)以上并填报了普通类二批本科志愿的考生,参加普通类二批本科院校录取,不能填报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
  四、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使用IE7、IE8或IE9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http://gkzy.lnzsks.com)。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密码、验证码,进入“征集志愿”填报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原高考志愿网报时相同)。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征集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五、密码管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
  六、特别提醒
  1.考生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或“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征集志愿计划情况。
  2.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
  3.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
  4.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考生“最终确认保存”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
  5. 批次服从志愿为必选项,考生必须选择“服从”或者“不服从”中的一项。批次服从志愿如选择“服从”,视为考生愿意被录取到该批次的所有高校以及高校的任何专业,其中包括偏远高校、高收费专业等等。批次服从志愿如选择“不服从”,视为不愿意被录取到该批次本人所填志愿以外的高校。提醒考生全面考虑、慎重填报批次服从志愿。
  6.在“征集志愿”网报期间,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均查询不到考生所报志愿信息。“征集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填报,凡因他人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县(市、区)招考办联系。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