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朝阳招生考试之窗

请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首页 研究生 正文

辽宁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时间:2014-12-17 16:30:25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4年12月27日-29日举行。为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严禁考试舞弊,我们努力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对考生公告如下:
  一、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舞弊,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严格履行考生守则。
  二、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对作弊的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在校考生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及信用体系。
  三、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统考科目将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上进行答题。填涂客观题(选择题)答案时,须使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非选择题)时,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不能使用其他颜色或其他笔答题。考生须将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空间内,答案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不在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空间内答题或超出答题空间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得更换答题卡。
  四、所有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
  五、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表及其它计时用表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考试科目无关的文具,只有参加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的考生允许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是否可以使用计算器以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
  七、根据我省2015年考场编排规则,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考生每个考试时间段将被安排在不同考点学校及考场进行考试。今年我省将统一公布考生考试地点及考场座位情况,请考生注意查看准考证上“考试地点”标注的查询方式及时间(查询网址:http://yjs.lnzsks.com,查询起止时间:12月20日-29日,每天9点-21点)。考试前一天,考生应了解每个科目考试地点的地址及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八、我省所有考场均安装有考场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录像。考后将进行录像回放审查,一经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九、我省将加大对利用通讯设备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各考点将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无线耳机探测器以及金属探测器等多种防作弊设备,无线电管理部门也将加大对考试期间异常信号的监测,对作弊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