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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时间:2013-12-02 10:59:0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辽宁省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会议于10月9日在沈阳绿洲宾馆召开。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分管自学考试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工作人员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工作,部署了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工作;对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招考办副主任马强同志作总结讲话。
  会议由自考处刘劲姿处长主持,刘劲姿处长总结了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工作,并对2014年全省自学考试工作思路进行了解读;李光副处长结合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2013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夏青副处长对学历认定工作进行说明并提出要求;会上各市核对了2013年10月下半年自学考试试卷生产单;最后,马强副主任做了重要讲话。
  马强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一是要深入贯彻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科学把握发展方向,保证自学考试平稳健康向前发展。要站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高度,认清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的时代,自学考试不改革将来就没有出路。一定要认清形势,找准定位,主动顺应历史变革。二是要切实做好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安全保密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生命线,试题试卷安全始终是自学考试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市自学考试机构的一把手对本地区自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三是加强考务管理,加强对考生进行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与考生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增强对违规考生的威慑力和约束力。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纪苗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严格执行自学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周密安排考务工作。四是加强自学考试队伍建设,规范考务考籍管理,确保国家考试的良好信誉。要在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加强自考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考务、考籍管理办法,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国家考试的社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