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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业务考评》考生报考须知

时间:2012-09-04 16:31:07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5年以上的物流管理工作经验,并且已经通过《物流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5373)、《供应链管理》(课程代码:05380)、《物流战略管理》(课程代码:05382)三门课程的考试。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的物流管理工作经验,并已经通过《物流战略管理》(课程代码:05382)的考试。
  说明:考虑到《物流企业管理》和《供应链管理》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课程,教育部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交协)经研究商定,如果考生已经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的物流管理工作经验,在报考高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考《物流企业管理》和《供应链管理》两门课程。
  二、报名时间:本次报考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
  三、报名地点: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的报名地点。
  四、提交材料:《业务考评》报名表原件一份;考生本人2张2寸彩色证件照。
  考生可自行下载报名表、考生须知和《业务考评》课程考试大纲等相关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cplm.org.cn
  五、费用
  (1)报名时考生须缴纳评审费(1200元/人·次)。
  (2)补考考生只需缴纳补考费(600元/人·次)。(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六.资格审查:9月30日之前,由报名点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七.提交案例报告: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提交案例报告。
  八.考生按照《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业务考评》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撰写案例报告。
  九.考生提交案例报告文档名称为:05383—省(直辖市)—准考证号码;提交格式为PDF;提交秘书处邮件地址:inquiry@cplm.org.cn,同时抄送wuliu@mail.neea.edu.cn备案。
  十.案例报告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生本期参审资格;提交案例报告的邮件地址与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邮件地址一致。
  十一.9月25日至10月25日由评审专家组专家初审案例报告。
  十二.对初审不合格的案例报告,评审组秘书处将于2012年10月31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生;考生重新修改后的报告于2012年11月15日之前提交评审组秘书处,专家重审通过后进入答辩程序。
  十三. 报考后不能按时提交案例报告或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当期报考资格,评审费不退还。
  十四. 参加案例报告初审(复审)并通过的考生将进入答辩程序,答辩时间为11月15日至12月31日。请考生等候通知,根据统一安排准时参加答辩。
  十五. 答辩未通过的考生需重新参加新一轮报考并按要求交纳考试费用。
  十六. 本期答辩全部结束一个月之内公布考生成绩。成绩查询地址:
  教育部考试中心社会证书考试网http://sk.neea.edu.cn
  中国交协物流职业经理认证网http://www.cplm.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