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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声明

时间:2011-07-13 10:32:1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辽宁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单位。辽宁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从事技能培训与教育的招生单位。近期发现,某些单位或个人假借与辽宁大学合作办学的名义进行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宣传和技能培训教育的宣传,严重损害了辽宁大学的名誉。为规范办学秩序,保障考生的正当合法权益,辽宁大学现做如下声明:
  辽宁大学进行成人学历教育的部门为辽宁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地点在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机关楼2楼成人教育部,联系电话:024-62202174、024-62202767、024-62202177。
  辽宁大学进行技能培训与教育的部门为辽宁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办公地点在辽宁大学崇山校区人文科技学院三楼,联系电话:024-62202125、024-62205777、024-86716068。
  特此声明
                                    辽宁大学
                                   201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