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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学校和普通中专录取办法和程序

时间:2011-04-28 13:27:48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录取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3+2”学校,第二批为普通中专。按照“学校负责,招考办监督”的原则,首次录取实行异地远程网录取,补录取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投档。作分市计划的“3+2”学校和普通中专,在分市计划出现缺额时,缺额部分由省招考办负责调剂录取。
  “3+2”学校录取时由省招考办提前划定控制分数线,学校只能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实行专业加试的“3+2”学校录取时,省招考办根据招生学校上报的专业加试合格名单,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档。如招生学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将按非加试类专业录取。
  普通中专录取不划定控制分数线,需按成绩录取的中专学校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中考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以注册入学方式招收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力)的合格生源。
  普通中专有加试要求的专业实行自主招生。此类专业在考前须向社会公布考试科目、加试内容和录取办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办法,按文化部、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等专业艺术学校招生暂行规定〉的通知》(文教发[1995]58号)执行;体育类专业自行组织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自主择优录取。有自主招生专业的普通中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数据报送省招考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向省招考办缴纳录取费。
  录取结束后由省招考办统一打印《2011年普通中专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和《2011年辽宁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考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