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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时间:2011-04-26 10:49:09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公正、顺利地进行。
  2、监考人员考前需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考试软件的有关知识,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3、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4、监考人员应提前30钟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前应检查、清理考场,检查计算机的运行状况,遇设备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向考点负责人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监考人员启动录像设备,视频录像要求:1.范围覆盖考场全部,没有死角;2.考试过程全程录像,日期、时间显示在画面中;3.考试结束,视频文件刻录光盘上报。
  5、开考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按照抽签决定的机位号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核对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等统一规定的证件与照片是否一致。并请每位考生手持准考试证在录像前停留一秒钟,记入录像。
  考试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有关的注意事项。
  6、开考时间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
  7、考试开始后,一名监考人员在前台监视,另一名监考人员逐个认真检查考生的登录情况和设备情况,核对机位号是否正确,以及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及准考证号、姓名与登录的准考证号、姓名是否相符。遇考生不能顺利登录监考人员可以协助解决,遇设备故障等问题应及时与考点负责人和系统管理员进行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8、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在开考三十分钟后应填写《NIT考试记录》。
  9、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10、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地将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填入《NIT考试记录》,没收违纪证据,附在《NIT考试记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告考点负责人及时处理。
  11、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人进入考场。未经当地承办机构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象。
  12、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抄做试题、检查考生答题情况等),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传出考场。
  13、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宣布离终考所剩时间,提醒考生存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理考场。
  14、监考人员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舞弊,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者,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