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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自考《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轮机工程方向)独立本科考试计划

时间:2010-02-08 13:03:13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高等学历教育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是适应21世纪国际航运事业快速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建设和对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用型人才的需求而设计的。该专业的理论知识总体上等同于普通高校的同类专业。同时加大了实践环节,突出动手能力、职业技能培训的特点,体现出自学考试的开放和灵活的优势。本着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直接面向就业市场和职业岗位的宗旨,在专业设置上强调了针对性、实用性和实践性。主要考核轮机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以培养德才兼备的实用型航海类专业人才。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国家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总学分达到70学分,经考核合格;其中主考院校考试计划规定的技能考核科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如通过国家学位课统考,且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本科学位标准,并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可取得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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