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朝阳招生考试之窗

请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首页 非学历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 正文

NIT考试过程式考核和作业设计考核工作手册

时间:2009-04-29 13:36:33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各省级承办机构负责过程式考核成绩、作业设计考核结果的回收、汇总等。培训点具体负责组织过程式考核、作业设计实施。遇重大问题须及时与上级承办机构和教育部考试中心联系。
1. 过程式考核的实施
1)过程式考核由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依据《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中的有关要求制定考核方案并实施。
2)过程式考核只记成功不记失败,考生成绩由培训机构教师统一评定、记录、汇总。
3)承办机构在考前对各培训机构过程式考核成绩的评定进行抽查,未完成过程式考核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机考试。
2. 作业设计考核的实施
1)作业设计考核由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依据《大纲》中的有关要求实施。
2)考生作业设计结果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由培训机构按承办机构要求时间统一汇总,上报至承办机构。
3)作业设计不合格的考生总成绩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