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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T考试考务实施机构考务工作手册

时间:2009-04-29 13:29:42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考点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以下简称NIT)上机考试由各NIT考试点负责实施。考试点由省级承办机构根据《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务管理规则》设立,设主任一名,系统管理员一名(负责机房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上机考试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安全保密及考试成绩的回收等工作)。考试点的主要职责是:
1)考试宣传工作;
2)接受考生报名,采集必要的信息,统计各开考模块报名人数,申报试卷,收取考试费用,并将必要的资料、信息归档保存;
3)在上机考试之前,组织考生参加并完成过程式考核、作业设计,并将考核结果送承办机构统一评阅;
4)编排、公布上机考试考场和时间表,打印、发放准考证、上机考试通知单;
5)负责本考点上机考试软件的安装和调试;
6)负责本考点题签、题库系统、考试数据和上机考试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7)安排上机考试考场,并及时上交有关管理材料(如考场记录等);
8)按保密要求接收、发放、回收、上交题签、题库系统和考试数据等考试材料;
9)实施上机考试,报告考试情况和上交考试考生数据回收盘,备份、留存有关考试数据至成绩公布之日;
10)按照承办机构下发的成绩库公布考生成绩,并分发合格证书;11、接受相关的考试业务培训和考核;
12)职责范围内监考人员的聘请、培训和考核;
13、答复考生的查询、疑问,必要时,则向上一级考试机构汇报;
14、完成承办机构委托的该项考试其他工作。
2. 评卷点
  NIT评卷工作由NIT评卷点负责实施。评卷点由省级承办机构按《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务管理规则》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负责过程式考核审核、作业设计评阅、上机考试题签部分的评阅和考生成绩录入、汇总工作。评卷点的主要工作是:
    1)承担作业设计、上机考试题签部分的评阅、成绩录入工作,并将本省全部考生自然信息和过程式考核、作业设计、上机考试成绩生成考试信息库。
    2)上述数据库报送省级承办机构,由省级承办机构审查,然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3)承担上机考试题签部分阅卷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
3. 人员培训
    1)考试中心定期对各省级承办机构的考务管理人员和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
    2)各承办机构应根据《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务管理规则》、《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务工作手册》、《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系统管理员工作手册》等材料,定期对下属各考点的考务工作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分别进行考务管理培训和考试系统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级承办机构备案并发放上岗资格证书。
    3)省级承办机构对考试巡视人员进行培训;
    4)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系统管理员应在考试前对所有上机考试的监考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宣布监考要求和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