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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风景园林硕士(MLA)专业学位须知

时间:2008-07-05 20:58:50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各招生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招生单位报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两年有效;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任一招生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考生可直接登陆拟报考的招生单位网页,查询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的相关事宜。
    2、招生单位在受理2007年考生报名时,应首先登陆http://www.cdgdc.edu.cn/zyxwcj.html,输入2007年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核查2007年考生的GCT成绩。
    3、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各单位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型、跨单位调剂录取考生。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工作须于2008年12月中旬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