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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通中专招生录取问答

时间:2008-06-27 16:07:26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有几种学制?
    普通中专学校招生主要包括三年和五年两种学制,卫生类中专学校为四年制学制,还有一年制专业,专招高中毕业生。五年制是指实施“3+2”办学模式学校。“3+2”是五年制高职的一种办学模式,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按中考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3+2”办学前三年按中专学校标准收费,后两年按高职院校标准收费。
    “3+2”办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五年制高职院校采取3、2分段教育办法,前三年毕业发中专毕业证书,修满五年发高职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另一种是中专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实施“3+2”办学,即前三年在普通中专学习,毕业发中专毕业证书,后两年在高职院校学习,修满五年毕业发高职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2008年中专学校招生是多少?
    2008年共有182所学校在我省招生。全省计划招生90901人。其中“3+2”学校计划招生4022人,普通中专学校计划招生86879人。
    报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须具备什么条件?
    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均可以报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年龄、婚否不限。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考试,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必须要有体育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未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报普通中专学校,实行注册入学,但不允许报考“3+2”办学模式高等职业院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人员不允许报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如何选择中专学校和专业?
    考生在中考后填报志愿,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分两批录取,第一批为“3+2”办学模式学校,第二批为普通中专学校。第一批录取学校和第二批录取学校设两个有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两个有序专业志愿。考生可通过查阅《招考指南》或者登录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查阅我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选择所要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普通中专?
    我省部分普通中专学校开设一年制专业。一年制专业招生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注册入学,毕业时发普通中专毕业证书。报考一年制专业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有关中专学校及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报名。
    怎样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注册入学对象主要是未通过本年度中考填报志愿的学生。学生注册入学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选报的学校报名;二是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点击“2008年辽宁省未参加中考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普通中专”进入预报名。第二阶段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的中专学校确认本人网上报名的各项信息,参加学校的录取选拔。考生可以上网查询各校报名的具体时间。
    今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有何录取照顾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时下列情形之一的,加分后按志愿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加5分投档;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省侨办统一开据“三侨考生”证明信)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
    对实行民族语、汉语教学的民族学校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录取时总分低于所提供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的,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对自治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的,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各种优先录取、加分、降分照顾政策考生只能享受一项,不可兼得。
    怎样查询录取结果和领取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招生学校录取后,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负责邮寄给考生。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录取学校和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为使考生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录取通知书,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认真填写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邮编及联系电话。考生也可通过朝阳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查询是否被录取。
    今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8月初―8月中旬,进行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9月中旬省招考办公布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缺额计划,各市招考办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9月下旬省招考办组织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次补录,11月下旬组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次补录。
    如何资助贫困家庭的中职学生?
    资助办法主要包括:建立国家和省政府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建立省政府奖学金制度;建立以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助学制度;建立学费减免制度;建立助学贷款或延期支付学费制度;建立社会资助制度。其中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用于中专学校特困家庭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省政府奖学金用于中专学校贫困家庭优秀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学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予以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学生可根据上述条件,每年在学校申请,并递交《辽宁省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申请表》或《辽宁省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和评选每年一次,可连续申请,但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兼得助学金和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