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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08年有五所高校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时间:2007-09-19 17:12:47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辽宁省2008年有五所高校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它们是: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