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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成人高考考试科目和考试日期

时间:2007-08-17 13:49:43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科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高中起点升专科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理)、外语。
        文科考:语文、数学(文)、外语。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要求,任选一种。
    (3)专升本各学科门类的全国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共分八类),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科目为:
    ①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及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
    ②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艺术概论。
    ③工学、理学类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一)。
    ④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等八个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二)。
    ⑤法学专业基础课考民法。
    ⑥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教育理论。
    ⑦农学专业基础课考生态学基础。
    ⑧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医学综合。
    除上述规定的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外(含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招生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专业课加试科目, 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二、考试日期
    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日期定为10月13日、14日两天。
    各类学校的专业课加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办法由招生学校向考生公布,考生应及时与学校联系,以免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