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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7年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时间:2007-08-17 13:17:05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各类成人高校高中起点本科或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4、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由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的毕业证书,亦可作为报考的依据。
    5、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6、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的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7、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辽卫字[2007]1号)要求,报考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45周岁以下,已经取得中专或中专同等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中青年技术骨干,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参加成人高考,择优免费进入成人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学习。此专业计划单列,定向培养,单独划线。
    8、参加200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合格生源,由于招生计划所限未被录取,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报考脱产学习的考生统考成绩应在170分以上,报考业余、函授学习的考生统考成绩应在120分以上,统考科目为外语、计算机;参加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起本、高起专的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统称三校生),未被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统考成绩应在110分以上,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亦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学习。上述两种形式招生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考生所报专业必须是成人高校本年度列入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含医学类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