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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点的主要考务工作

时间:2006-12-04 15:54:23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1、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各考点应按照《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第三章的要求,做好网上报名前本考点考场初始编排与动态调整,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收费、电子摄像、收取考生报名表等各项工作。   
  2、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提供的软件,编排考场,编排准考证号(注: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也可以决定集中统一编排)。准考证可以由考生自行通过网络打印,对于考生提出需要由考点提供准考证的,考点应该提供打印准考证服务。
  3、编排上机考试时间表,并向考生公布。
  4、按照《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手册》的规定,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5、负责本考点上机考试软件的安装和调试。
  6、实施上机考试,报告考试情况和上报考试数据。
  7、组织考试的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本考点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
  9、考生成绩单可以由考生通过网络打印。对于提出需要由考点打印的,考点应该按照省级考试机构下发的成绩数据库打印成绩单。    
  10、分发合格证书。
  11、考试宣传工作、接受考生咨询。
  12、负责将考生报名表存档半年(从考试结束当天计算),半年后集中销毁;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考试系统卸载,并将当次考试试题(光盘)交回省级考试承办机构。
  13、考试收费与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