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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时间:2006-04-19 12:58:26   作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主要方式
  1. 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单位应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面试
  具体要求:
  (1)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 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 其他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外语听说能力;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体检
  由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自行安排。